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9号(关于解除俄罗斯部分地区口蹄疫风险警示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公告〔2019〕99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19-05-30 【生效日期】 2019-05-30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俄罗斯阿尔汉格尔斯克州等48个地区(州、边疆区、共和国)(名单附后)为非免疫无口蹄疫地区,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入境。原质检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17年第6号对上述地区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获得认可的俄罗斯非免疫无口蹄疫地区(州、边疆区、共和国)名单.doc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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