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2/2019-00053
【发文字号】 署监函〔2019〕396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31日
【标 题】 海关总署关于同意深圳盐田港和大铲湾供船免税商店终止经营事宜的复函

海关总署关于同意深圳盐田港和大铲湾供船免税商店终止经营事宜的复函

你公司《关于申请深圳盐田港和大铲湾供船免税商店终止经营的函》(中免〔2019283号)收悉。经研究,并经深圳海关实地考察,同意由你公司下属的深圳市东免免税品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的深圳盐田港供船免税商店和大铲湾供船免税商店终止经营。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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