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关税征收管理类 |
| 【文 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4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05-04-28 | 【生效日期】 | 2005-04-28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5年第24号公告,决定终止对原产于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以下简称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66长丝的反倾销调查,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
二、此前已经按照海关总署2004年第30号公告征收的反倾销保证金,有关进口经营者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征收地海关申请退还。
特此公告。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