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17-00010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综合统计司关于同意增设昆明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 ||
昆明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增设昆明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昆关统函〔2017〕2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设昆明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 昆明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为:“53016”;第一、二位代码“53”代表云南省;第三、四位代码“01”代表昆明综合保税区所在的昆明市;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二、上述代码用于昆明综合保税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昆明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于2017年6月15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 统计司 2017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