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统计司关于同意增设昆明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索 引 号】 00001415—4/2017-0001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综合统计司关于同意增设昆明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复函

昆明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增设昆明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昆关统函〔2017〕2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设昆明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 昆明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为:“53016”;第一、二位代码“53”代表云南省;第三、四位代码“01”代表昆明综合保税区所在的昆明市;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二、上述代码用于昆明综合保税区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昆明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于2017年6月15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17年6月8日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