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15—4/2021-00016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21〕27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3日
【标 题】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增设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复函

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关于增设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复函

  《沈阳海关关于申请增设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的函》(沈关统函〔2021〕52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并配套增设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为“2107W”。其中,第一、二位“21”代表辽宁省;第三、四位“07”代表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锦州市;第五位“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该代码用于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注册编码(10位数)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二、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为“210799W1”。其中,第一至四位代码与海关国内地区代码一致;第五、六位“99”无特定含义;第七位“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第八位“1”代表经济区划片区顺序号。

  该代码用于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在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调查子系统中“特殊贸易区域”栏目中赋码。

  三、上述新增国内地区代码和海关统计经济区划代码于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综合业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四、锦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行政区划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行政区划代码为“210711”。请你关注意接收企管司维护的JC系统参数,确保10位数海关企业编码注册的准确性。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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