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12-00046 | 【发文字号】 | 署办函〔2012〕67号 |
| 【发文机关】 | 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2-03-27 |
| 【标 题】 |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征集中国海关博物馆馆徽(Logo)设计方案的通知 | ||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总署各部门,各在京直属海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中国海关博物馆建设,提升海关文化的社会影响,增强广大关、警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经署领导批准,办公厅拟向全国海关征集中国海关博物馆馆徽(Logo)设计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计内容
中国海关博物馆馆徽(标志)、中国海关博物馆名称的标准字、中国海关博物馆标准色、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
二、设计要求
(一)构思巧妙、主题鲜明、寓意深刻,能高度概括中国海关文化内涵和行业特色,体现出中国海关博物馆作为中国海关文化展示窗口的代表性地位;
(二)造型简洁庄重,色彩明快,富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突出整体美感,易于传播。设计方案可采用中国海关或本馆建筑的有代表性的元素;
(三)设计风格、形式不限,但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适用于各种载体的宣传,便于本馆视觉识别系统的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四)标志的使用组合中要有单独使用效果以及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
(五)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入围和中选作品的使用权、版权等归中国海关博物馆所有。
三、征集方式
中国海关博物馆馆徽征集活动将采取内外结合、以内为主的方式进行。首先向全国海关干部职工公开征集设计方案。各单位负责组织、发动本单位关警员参与设计馆徽,并于4月30日前将经筛选的优秀设计方案2-3件报送办公厅。馆徽设计方案电脑制作需附打印样,手绘图样需附电子文本,均以A4纸规格(包括彩色图案、黑白图案、黑白坐标图案各一件)为标准,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
四、评选办法
办公厅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作品进行初审,选取6套设计方案,交由三家设计公司同时进行优化设计,再择优确定3套方案上网请广大关警员公开投票,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投票情况确定2套备选方案,报署党组审定。
6套入围方案设计者将获得一定物质奖励及精神鼓励。中选方案设计者还将获得荣誉证书及中国海关博物馆荣誉馆员称号,并被邀请参加开馆仪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办公厅档案处 邮编:100730。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