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6号(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公告〔2024〕3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4-04-06 【生效日期】 2024-04-06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管理”项下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该功能模块签收文书、提交主动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并接收海关办理情况的反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4月6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功能模块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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