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15—4/2018-00056
【发文字号】 署监函〔2018〕346号
【发文机关】 口岸监管司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31日
【标 题】 海关总署关于中免公司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口岸出境免税商店经营场所和监管仓库变更事宜的复函

海关总署关于中免公司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口岸出境免税商店经营场所和监管仓库变更事宜的复函

你公司《关于申请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口岸出境免税商店及海关监管仓库迁址的函》(中免2018189号)收悉。经研究,并经南昌海关实地考察,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下属的江西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的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口岸出境免税商店变更免税商店经营场所和监管仓库。其中,免税商店经营场所迁至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1航站楼隔离区105登机口对面,面积变更为20平方米;监管仓库迁至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1航站楼一层到达大厅,面积变更为32平方米

变更后的免税商店经营场所和监管仓库应当经海关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免税品入、出库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及海关有关规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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