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5〕139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5-06-27
【生效日期】2025-08-01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39号(关于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的公告)

公告〔2025〕139号

  为顺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自2025年8月1日起,海关按照规定办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及利息退还手续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2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6月27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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