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6号(关于公布部分本国子目注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总署公告〔2009〕86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9-12-24 【生效日期】 2009-12-24
【效  力】 [失效] 【效力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62号(关于公布2010年版《税则》本国子目注释)废止。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准确申报,方便货物通关,现将《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详见附件)予以公布,作为海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以及从事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

该批子目注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本国子目注释.tiff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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