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0〕130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2020-12-17
【生效日期】2021-02-04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30号(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公告〔2020〕130号

  自2021年2月4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7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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