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
【内容类别】
【文  号】海关总署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customsTag
【效力】
【效力说明】

联合公告2012年第204号(关于调减部分商品出口检验检疫监管)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决定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取消对涉及纺织和机电等类别的22个HS编码(详见附件)项下商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本公告自2012年12月15日起施行。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12日

附件:调减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商品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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