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15—4/2018-00007
【发文字号】 统计函〔2018〕18号
【发文机关】 统计分析司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03日
【标 题】 综合统计司关于同意增设安徽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的函

综合统计司关于同意增设安徽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的函

合肥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增设安徽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的函》(合关统函〔2018〕150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安徽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安徽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为“3414W”。其中,第一、二位代码“34”代表安徽省;第三、四位代码“14”代表安徽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宣城市;第五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二、上述代码用于安徽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国内地区代码于2018年4月15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18年4月3日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