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19〕8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1-3
【生效日期】2019-1-3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号(关于2019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和其他脂和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公告〔2019〕8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9年1月3日,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6719.972吨,超过《协定》规定的2019年16077吨的特殊保障措施触发标准。

  自2019年1月4日起,对《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黄油和其他脂和油,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3日     

  

  

访问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