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公告〔2002〕29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2-09-29
【生效日期】2002-09-29
【效力】失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29号(关于对从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3国进口的钢铁产品实施国别限量管理的公告)

公告〔2002〕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2年 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号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9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从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3国进口的钢铁产品实施国别限量管理,超出限量部分暂不予进口。根据海关统计,截止9月28日,原产于乌克兰的普薄板(商品编码:72083800、72083900、72091700、72092600、72092700)实际进口数量已达到国别进口限定总量。现决定自2002年9月30日零时起,各海关暂停接受上述商品的进口申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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