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20-00003 | 【发文字号】 | 公告〔2020〕27号 |
| 【发文机关】 | 动植物检疫司 | 【成文日期】 | 2020-02-15 |
| 【标 题】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 ||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博茨瓦纳东北区、杭济区、卡拉哈迪区、南部区、东南区、奎嫩区、卡特伦区及部分中部区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区划图见附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6年第651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月23日 (2020年 2月 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