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索 引 号】 00001415—4/2020-00003 【发文字号】 公告〔2020〕27号
【发文机关】 动植物检疫司 【成文日期】 2020-02-15
【标  题】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博茨瓦纳东北区、杭济区、卡拉哈迪区、南部区、东南区、奎嫩区、卡特伦区及部分中部区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区划图见附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6年第651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博茨瓦纳口蹄疫无疫区区划图.pdf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月23日 (2020年 2月 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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