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25〕177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25-08-25
【生效日期】2025-08-2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5年第177号(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公告〔2025〕177号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部分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2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废止动物疫情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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