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 【文 号】 | 公告〔2025〕150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25-07-17 | 【生效日期】 | 2025-08-01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商品范围见附件。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63号修订)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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