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1号(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其他
【文  号】 公告〔2021〕121 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21-12-31 【生效日期】 2022-01-0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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