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其他
【文  号】公告〔2019〕123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9-7-25
【生效日期】2019-7-25
【效力】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3号(关于扩大俄罗斯小麦输华产区的公告)

公告〔2019〕123 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俄罗斯小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补充条款》规定,增加俄罗斯库尔干州小麦输华,有关检验检疫要求按原质检总局2018年第25号公告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2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俄罗斯小麦输华产区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俄罗斯小麦输华产区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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