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关税征收管理类 |
| 【文 号】 | 总署公告〔2010〕67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10-10-27 | 【生效日期】 | 2010-10-27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一、自2010年10月28日起,对以日本冶金工业(株式会社)(NIPPON YAKIN KOGYO CO.,LTD.)为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不锈钢冷轧薄板,海关按照27%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以株式会社YAKIN川崎(YAKIN KAWASAKI CO.,LTD.)为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不锈钢冷轧薄板,海关按照“其他日本公司”58%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二、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相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69号.tiff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