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增设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经济区划代码的函》(昆关统函〔2017〕4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设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 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内地区代码为:“5301W”;第一、二位代码“53”代表云南省;第三、四位代码“01”代表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的昆明市;第五位代码“W”代表保税物流中心。
二、上述代码用于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以及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国内地区代码于2017年11月20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 统计司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