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15—4/2017-00002 | 【发文字号】 | 署办法函〔2017〕24号 |
| 【发文机关】 | 政策法规司 | 【成文日期】 | 2017-04-14 |
| 【标 题】 |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及《2016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通知 | ||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2016年,全国海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深入实施专项整治、推进执法协作、注重机制创新、着力服务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强化对外宣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2016年,全国海关共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95万余次,实际扣留进出境侵权货物1.74万余批,扣留侵权货物4200万余件,有力打击了进出口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其中也涌现出一系列彰显海关执法特色及执法成效的典型案例。特别是黄埔、天津、杭州、宁波、广州海关开展打击进口假冒汽车润滑油专案,深圳、宁波、天津、黄埔、上海、杭州、青岛、南京海关开展电动平衡车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上海、南京、广州、拱北、北京海关开展中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等案例,充分展示了海关积极应对跨境侵权发展新态势、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加强统筹协调、实施集群作战、规范支持行业发展、服务国家外交外贸大局,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作为和卓越贡献,得到了各有关方面的高度评价。 此外,上海、厦门、黄埔、宁波、南宁、郑州、拉萨等海关在保护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规范外贸综合服务体、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边境小额贸易侵权等领域也创新执法,成效明显。
为总结成绩、分享经验、推动工作,总署汇总形成了《2016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2016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现予以印发,请各海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国海关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海关关长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具体要求,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更加注重能力建设,更加注重企业培塑,更加注重依法治理,更加注重国际合作,更加注重打击侵权和促进创新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水平,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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