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关税征收管理类 |
| 【文 号】 | 公告〔2002〕32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02-09-30 | 【生效日期】 | 2002-09-30 |
| 【效 力】 | 【效力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2年第32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2年9月20日起,对原产于马约特岛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自2002年9月20日起多征税款准予退还。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00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