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32号(关于对原产于马约特岛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 的公告)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公告〔2002〕32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2-09-30 【生效日期】 2002-09-30
【效  力】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2年第32号)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2年9月20日起,对原产于马约特岛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关税税率,自2002年9月20日起多征税款准予退还。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00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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