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
你关《关于申请设置盐田综合保税区国内地区代码的函》(深关统函〔2016〕139号)收悉。经研究,我司同意增设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一期)国内地区代码,具体办法如下:
一、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一期)国内地区代码为:
“44536”;
第一、二位代码“44”代表广东省;
第三、四位代码“53”代表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一期)所在的深圳市,为区分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国内地区代码44036),根据《综合统计司关于对〈深圳海关关于解决注册编码无法满足民营企业注册需求的请示〉的批复》(统计函〔2006〕44号),使用“53”虚拟代码,代表深圳市。请在编制统计报表时,调整深圳市的统计口径;
第五位代码“6”代表综合保税区。
二、上述代码用于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一期)企业海关注册编码前5位,不得用于申报境内目的地/货源地。
三、新增国内地区代码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请你关注意及时接收监管司下发的参数维护通知。
特此复函。
统计司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