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00000000014154E/2026-00116 | 【发文字号】 | 署贸函〔2026〕156号 |
| 【发文机关】 | 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 | 【成文日期】 | 2026-06-29 |
| 【标 题】 | 海关总署关于准予中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变更面积、地址的通知 | ||
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保税物流中心(B型)变更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0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235号、240号、243号、273号修订)有关规定,经拱北海关对你公司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我署审批,同意中山保税物流中心(B型)变更面积、地址,规划面积由0.31平方公里变更为0.13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变更为:东至现110KV炬浪线(距 3、5、7号保税仓库西侧墙身约25米)、南至隆丰涌、西至人民路、北至距阳光大道约207米处。
请你公司加强运营管理,指导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监管等有关规定。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