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关税征收管理类 |
| 【文 号】 | 公告〔2020〕20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20-02-06 | 【生效日期】 | 2020-03-01 |
| 【效 力】 | [有效] | 【效力说明】 |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海关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之一。我国是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按照《公约》规定,中国海关应执行世界海关组织公布的最新《税则注释》的相关内容。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对《税则注释》作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已完成相关修订内容的翻译,现予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修订内容自2020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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