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类型】 | 海关规范性文件 | 【内容类别】 | 关税征收管理类 |
| 【文 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号 | 【发文机关】 | 海关总署 |
| 【发布日期】 | 2005-03-30 | 【生效日期】 | 2005-03-30 |
| 【效 力】 | [失效] | 【效力说明】 |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于2024年12月20日废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5年第6号
按照《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规定的程序,经内地与香港政府部门共同确认,《〈安排〉补充协议》中第二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中共有25个税号的拟生产产品(产品清单随附)已正式生产。自
特此公告。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