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4位税目3701和3702项下感光胶卷从量关税计征标准)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 总署公告〔2009〕82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9-12-15 【生效日期】 2010-1-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为明确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从量关税的计征标准和申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从量关税的计征面积为胶卷的实际面积。感光胶卷半成品的实际面积为感光涂布面积和白边面积之和。
二、企业申报4位税目3701、3702项下感光胶卷进口应以实际面积的数量向海关申报。
三、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应按《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如实申报。其中规格尺寸中的宽度是指实际尺寸,半成品的规格尺寸中的宽度是指感光涂布宽度和白边宽度之和。

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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