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RDC No521、IN No75号文件,前者修订了“洗浴用品、化妆品和香水中使用物质清单”,后者拟制订发用化妆品法规附件“允许在化妆品中拉直或卷曲头发使用的化学品名单”。部分内容如下表所示:
| 化学物质 | 最大使用量 | 其他要求 | 应显示在成品标签上的警告 |
|---|---|---|---|
| 醋酸铅 | 0.6%以铅计 | (1)远离儿童。(2)避免眼神交流。(3)怀孕期间不要使用。(4)使用后彻底洗手。(5)含有醋酸铅。(6)不用于染睫毛, | |
| 邻苯三酚 | 3%,最高pH3.5 | 用于拉直和染发的产品。 | 用大量的水冲洗,直到产品完全去除。其他警告:(1)本产品可能导致刺激或过敏。(2)含有邻苯三酚。(3)不要在睫毛、眉毛和烟道上使用。(4)远离儿童。(5)戴合适的手套。(6)光滑和染色头发。 |
| 甲醛和多聚甲醛 | 0.1%(在口腔卫生产品)0.2%(其他产品)(甲醛计) | 禁止在可喷洒系统(如气溶胶和喷雾剂) | 含有甲醛(仅针对最终产品中浓度大于0.05%) |
| 甲醛 | 5%(甲醛计)美甲产品 | (1)用油保护角质层。(2)含有甲醛(仅针对最终产品中浓度大于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