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 |
2021年 第121号 |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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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1 年 第 121 号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 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