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最新>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11号(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

  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22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pdf

海关总署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岸的公告.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 告 2021 年 第 111 号 2021 年 12 月 15 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佛山、肇庆铁路口 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 年 12 月 22 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