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关于实施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六问六答82.jpg
政策解读一关于实施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的六间六答 2021年7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51号公告《海关总署关 于实施带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决定从2021年8月1日 起实施进口货物需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什么是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0 是指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下称“申请人”)依法提出滞报金减 免申请时,海关一次告知其核批条件及所需提交的证明材 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申请条件,愿意承担不实 承诺的法律责任,海关依据申请人承诺办理滞报金减免事 承诺制适用的情形有哪 O 适用的情形有三个方面:1、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贸易管理规 定变更,要求收货人补充办理有关手续或者政府主管部门 延迟签发许可证件,导致进口货物产生滞报的。2、产生游 报的进口货物属于政府间或者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捐赠用 于救灾、社会公益福利等方面的进口物资或者其他特殊货 物的。3、因相关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原因致使收货人 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从而产生滞报的。 三、具体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从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门户网站下载或在受理 海关现场领取《告知承诺书》文本,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征收进口货物带报金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滞报金减免 申请时限内就相关项作出确认和承诺(详见第6问)。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办理滞报金减免申请时,按规定提 交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的《告知承诺书》(一 式两份)及相关申请材料(详见第4问) 3、对申请人提出的潜报会减免申请,如相关资料不齐或不 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 容。申请人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海关不予减免滞报 金。该申请人2年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申请人选择承诺制应向海关提交哪些材 申请人向海关申请减免带报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减免涉报 金申请书、有关证明文件及相关进口许可证件复印件(如配 额证明、许可证、减免税证明、担保凭据等)、进口货物报 关单证、潜报金缴款通知书复印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进口货物带报金减免) 五、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 的,海关有哪些告知义务 D 海关的告知义务有六个方面:1、港报金减免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及相关条款;2、沸报金减免申请及核批条件;3、所需 提交的相关材料;4、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及办理要求;5、 申请人义务及虚假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6、海关认 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 需要确认和承诺哪些事项 申请人需要确认和承诺的事项有七个方面:1、无不良信用 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2、已知晓海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3、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4、符合申请条件及 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5、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办事所需 相关材料:6、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7、上述承诺感恩表示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