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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主动披露 海关教你6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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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开接受每关处理的,海关可以 认定其主动披露。 带你了解更多主动按强 些政策红利 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按聘的: (一)遗反海关规定的, 寸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政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 1.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 向海关主动按的: 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 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 (三)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 画银告其参税违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 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 (四)进出口企业,单位性动资盟目被 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00万元以下 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 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 梦税违行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 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 些情况不能被认 动披罐 )报告前海关已经掌相违法结案 二)报告海关已经通知权码查人实 主动按露申报需要提交 么资料 进出口企业、单位需填制《主动 告表》,提交账簿、单证等有关证明材 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企业应对近3年的进出口活动以及与进 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经营活动开展自 用、抵押、质押、 合法性和真实性。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有报关地、实际进出 口地就注册地海美现通送交申请,出 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提交主动披露 如何通过“互联网+ 平台递交申请 )打开海关总客门 联网+海关“链接; 角“企业稽核查”链接 ()使用电子口岸法人卡 企业同意书》 请录入,填写“申 事项查询”功能里查看申请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列》实施办法》(中华人 人民共和国 海关总署令第230号) 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 内容仅供参考,转就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 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按影的; (一)违反海关规定的,海关应当从轻 或者威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 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 政处罚。 (二)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涉税违规 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行政处 罚: 1.自移就流银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 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2.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后 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拉露,调练、少嫩 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列30%以下的,或 者渴敬、少继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 万元以 下的。 (三)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 面报告其选税违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 理,海关认定为主动技露不予行政处罚 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海关申 请减免税款沸纳金。符合规定的,海关 予以减免。 (四)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屏且被 海关处以警售或者100万元以下罚取行 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 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被园 涉税违规行为的,海关立素调查期间不 暂得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 我些情况不能被认定为主 动披露 1)报告前海关已经掌担违法线素 (二)报告朝海关已经通知被稽查人实 施稽查的; ()报告内容产重失实或者隐属其他 违法行为的。 主动按照申报需要提交什 么资料 进出口企业、单位需填制《主动被置报 告表》,提交账落、单证等有关证明材 科,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海关为核实主动技置 情况,可以要求违出口企业、单位补充 有关材料。 些方面开 展自查 企业应对近3年的进出口活动以及与进 出口货物直发有关的经营活动并展 查,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般贸易进出口活动:包括 贸易货物涉及的价格、费用、归类、特 张头系、致量、许可证件、原产地证等 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加工贸易进出口活动:包括加工 贸易货物涉及的单耗、串料、剩余料 件、残次品、边角料、外发加工等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 出口活动:包括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 设备)涉及的技术指标、转让、销售、 移作他用、抵押、质押、原产地证内客 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向报关地、实际进出 口地或注册地海关现场递交申请;也可 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提交主动按露资 如何通过“互联网+海 平台递交申请 (-)打开海关总器门户网站 联网+海关“链接; (二)点击“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打 开左下角企业精核查键接 (三)使用电子口牌法人卡登录系统; (四)确认《企业同意书》,具 具体操作 从核查功能开”处进入; (五)核查事项录入: (六)申请录入,填写“申请海关” 项目”并上传需要向海关提交的文件; 学建,我石,视联中即基(4) 查事项查询”功能里查看申请单提交状 文件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福查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670号) 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福查条 海关总署令第230号) 5海关总看关于处理主动被零志 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 分图片饭自网络 供精单位:黄埔海关 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可依法向海关申 请减免税款滞纳金。符合规定的,海关 予以减免。 (四)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教蛋且被 海关处以警售或者100万元以下罚教行 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 手不要Y资理,联即光出 涉税违规行为的,海关立案调查期间不 暂停对该企业适用相应管理措施。 -2- 哪些情况不能被认定为主 动披露 (一)报告前海关已经掌握违法线票 二)报告前海关已经通知被思查人实 施稽查的; (三)报告内容严重失实或者险谢其他 违法行为的。 -3 主动按露申报需要提交什 么资料 进出口企业、单位需填制《主动被需报 告表》,提交账簿、单证等有关证明材 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海关为核实主动报露 积外事不可口丑锅周不血“ 有关材料。 -4- 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开 展自查 企业应对近3年的进出口活动以及与进 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经营活动开展自 查,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般置易进出口活动:包括一般 贸易货物涉及的价格、费用、归类、特 殊关系、数量、许可证件、原产地证等 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加工贸易进出口活动!包括加工 贸易货物涉及的单耗、审料、利余料 件、残次品、边角料、外发加工等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设备)进 出口活动:包括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 设备)涉及的技术指标、转让、销售、 移作他用、抵押、质押、原产地证内容 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如何递交主动披露申 请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向报关地、实际进出 口地或注册地海关现场递交申请;也可 |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提交主动披露资 如何通过“互联网+海关” 平台递交申请 (1)打开海关总客门户网站 oBiswaysh wmm/d) gov.cn/),点击“互 联网+海关“链接; (二)点击“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打 开左下角“企业稽核查“链接; ()使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系统; (四)确认人《企业同意书》,具体报作 从箱核查功能开通“处进入; (五)稽核查事项录入; (六)申请录入,填写“申请海关”“申请 项目“并上传需要向海关提交的文件; (七)查询:申请单提交后,可在稽核 查事项查询“功能里查看申请单提交状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实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总署令第230号) 5《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 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 考,转或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三)报告内容严 违法行为的。 主动披露申报需要提交付 么资料 进出口企业、单位需填制《主动被露报 告表》,提交账簿、单证等有关证明材 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负责。海关为核实主动披露 情况,可以要求进出口企业、单位补充 有关材料。 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开 展自查 企业应对近3年的进出口活动以及与进 |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经营活动开展自 查,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般贸易进出口活动:包括一般 贸易货物涉及的价格、费用、归类、特 殊关系、数量、许可证件、原产地证等 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加工贸易进出口活动:包括加工 贸易货物涉及的单耗、审料、剩余料 件、残次品、边角料、外发加工等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设备)进 出口活动:包括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 设备)涉及的技术指标、转让、销售、 移作他用、抵押、质押、原产地证内容 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如何递交主动按露申 请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向报关地、实际进出 口地或注册地海关现场递交申请;也可 |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提交主动披露资 料。 如何通过“互联网+海关” 平台递交申请 拆医Ⅱ口脚顶粘典木异(1) (http:/ww.custom toms.gov.cn/),点击“互 联网+海关”链接; (二)点击“企业管理和秘查“模块,打 开左下角“企业者核查链接; (三)使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系统; (四)确认《企业同意书》,具体操作 从“稽核查功能开通”处进入; (五)稽核查事项录入: (六)申请录入,填写“申请海关”申请 项目“并上传需要向海关提交的文件; (七)查询:申请单提交后,可在“核 查事项查询”功能里查看申请单提交状 态。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总署令第230号) 5.《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 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 线”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企业应对近3年的进出口活动以及与进 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经营活动开展自 查,包括但不限于: (一)一般贸易进出口活动:包括一般 贸易货物涉及的价格、费用、归类、特 殊关系、数量、许可证件、原产地证等 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加工贸易进出口活动:包括加工 贸易货物涉及的单耗、串料、剩余料 件、残次品、边角料、外发加工等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设备)进 出口活动:包括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 设备)涉及的技术指标、转让、销售、 移作他用、抵押、质押、原产地证内容 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5 如何递交主动披露申 请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向报关地、实际进出 口地或注册地海关现场递交申请;也可 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提交主动披露资 料。 6 如何通过“互联网+海关” 平台递交申请 (-)打开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http:w.customs.gov.cn/),击 联网+海关"链接; (二)点击“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打 开左下角“企业稽核查链接; (三)使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系统; (四)确认《企业同意书》,具体操作 从“稽核查功能开通”处进入; (五)稽核查事项录入; (六)申请录入,填写“申请海关”"申请 项目”并上传需要向海关提交的文件; (七)查询:申请单提交后,可在“核 查事项查询”功能里查看申请单提交状 态。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总署令第230号) 5.《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 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 线”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如何递交主动披露申 请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向报关地、实际进出 口地或注册地海关现场递交申请;也可 通过“互联网+海关”平台提交主动披露资 料。 如何通过“互联网+海关 平台递交申请 (一)打开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httpww.customs.gov.cn/),点击互 联网+海关"链接; (二)点击“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打 开左下角“企业稽核查"链接; (三)使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系统; (四)确认《企业同意书》,具体操作 从“稽核查功能开通”处进入; (五)稽核查事项录入; (六)申请录入,填写“申请海关”“申请 项目”并上传需要向海关提交的文件; (七)查询:申请单提交后,可在“稽核 查事项查询”功能里查看申请单提交状 态。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总署令第230号) 5.《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 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 线”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四)确认《企业同意书》,具体操作 从“稽核查功能开通”处进入; (五)稽核查事项录入; (六)申请录入,填写“申请海关”“申请 项目”并上传需要向海关提交的文件; (七)查询:申请单提交后,可在“稽核 查事项查询”功能里查看申请单提交状 态。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总署令第230号) 5.《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 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 线”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7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 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总署令第230号) 5.《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 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来源12360海关热 线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