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最新>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23号(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非洲猪瘟区域化管理要求的俄罗斯猪肉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8年第125号公告对上述产品的限制措施不再执行。

  关于俄罗斯猪肉输华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9月28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pdf

2023092816222781923.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公 告

2023年 第123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非洲猪瘟区域化管理要求的俄罗斯猪肉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8年第125号公告对上述产品的限制措施不再执行。

关于俄罗斯猪肉输华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202392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