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133号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
【法律类别】海关综合【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2021年度内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3号

(关于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的公告)

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海关统计数据使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2021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

时间

快讯

月报

在线查询数据

年鉴

1月

14日

星期四

18日

星期一

20日

星期三


2月

-

-

-


3月

7日

星期日

18日

星期四

20日

星期六


4月

13日

星期二

18日

星期日

20日

星期二


5月

7日

星期五

18日

星期二

20日

星期四


6月

7日

星期一

18日

星期五

20日

星期日


7月

13日

星期二

18日

星期日

20日

星期二


8月

7日

星期六

18日

星期三

20日

星期五


9月

7日

星期二

18日

星期六

20日

星期一

30日

星期四

10月

13日

星期三

18日

星期一

20日

星期三


11月

7日

星期日

18日

星期四

20日

星期六


12月

7日

星期二

18日

星期六

20日

星期一



注:

一、“快讯”为海关统计月度初步汇总数据,由海关总署通过海关门户网站(www.customs.gov.cn,下同)和新闻媒体公布。

二、“月报”为以进一步修正差错后形成的月度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由海关总署通过海关门户网站公布。

三、“在线查询数据”为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6号对社会公众开放查询的月度正式数据,通过海关门户网站链接访问。

四、“年鉴”指以上一年度的海关统计正式数据为基础编制的系列报表。年鉴公布后对上年度数据不再更正。

五、海关统计月报和年鉴均按中英文公布,月报中英文版和年鉴中文版纸质出版物发行时间稍晚于网站公布时间。

六、2021年2月不公布数据,3月7日公布1月和2月合计快讯数据,18日公布1月和2月月报数据,20日开放1月和2月在线查询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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