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公告2002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02年1月8日【实施日期】2002年1月1日
【法律类别】关税征管【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2年第2号

  为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义务,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对21个税号的科研用胶卷(详见附件)的关税税率按5%计征,增值税率照章征收。

  享受上述关税税率的科研用胶卷的认定手续按照海关总署关于下发《关于〈科学研究与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署税〔1997〕5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科研用胶卷适用税目税率表

                          海关总署

                        二○○二年一月八日

附件         进口科研用胶卷适用税目税率表

序号  税则号列  商品描述                          进口税率

1 37013090  未曝光其他用途的摄影感光硬片及软片,任何一边超过225毫米   5%        

2 37019100  彩色摄影用未曝光硬片及平面软片               5%          

3 37019990  其他用未曝光软片及硬片                   5%   

4 37023100  彩色摄影用未曝光无齿孔胶片,宽度不超过105毫米      5%            

5 37023209  其他涂卤化银乳液无齿孔胶片,宽度不超过105毫米      5%            

6 37023990  其他无齿孔感光胶片,宽度不超过105毫米          5%

7 37024100  彩色摄影用未曝光无齿孔胶片,宽度超过610毫米,长度超过200 5%

8 37024290  非彩色摄影用,其他未曝光无齿孔胶片,宽度超过610毫米,长200米       5%

9 37024390  其他用未曝光无齿孔胶片,宽度超过610毫米,长度不超过200米    5%

1037024490  其他用未曝光无齿孔胶片,宽度超过105毫米,但不超过610毫米  5%

11 37025100  彩色摄影用未曝光胶片,宽度不超过16毫米,长度不超过14米   5%

12 37025200  彩色摄影用未曝光胶片,宽度不超过16毫米,长度超过14米   5%

13 37025410  非幻灯片用,彩色摄影胶卷,宽度为35毫米,长度不超过2米    5%

14 37025490  非幻灯片用,其他彩色摄影用胶片,宽度超过16毫米,但不超过35毫米,长度不超过30米 5%

15 37025590  其他未曝光彩色摄影胶片,宽度超过16毫米,但不超过35毫米,长度超过30米      5%

16 37025690  其他未曝光的彩色摄影用胶片,宽度超过35毫米         5%

17 37029100  未曝光非彩色摄影用胶片,宽度≤16毫米,长度不超过14米    5%

18 37029310  其他未曝光非彩色摄影用胶卷,宽度为35毫米,长度不超过2米  5%

19 37029390  其他未曝光非彩色摄影用胶片,宽度超过16毫米,但不超过35毫米,长度不超过30米   5%

20 37029490  其他用未曝光非彩色摄影用胶片,宽度超过16毫米,但不超过35毫米,长度超过30米   5%

21 37029590  其他用未曝光的非彩色摄影用胶片,宽度超过35毫米        5%

注:以上3702各子目的胶片均为成卷的,用纸、纸板及纺织物以外的任何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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