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文字号】通告2010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02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02日
【法律类别】药品、药材、医疗器械【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0年第2号

关于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按照国家局《关于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目录管理的通告》(国食药监办〔2008〕595号)要求,自2010年10月18日起,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目录管理。

  现将列入《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品种目录》内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的硫酸庆大霉素等药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葡萄糖测试条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和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硫酸庆大霉素等药品生产企业名单
     2.葡萄糖测试条等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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