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29号
【发布日期】2020年2月19日【实施日期】2020年2月19日
【法律类别】进境检疫【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9号

关于公布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海关总署对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名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名单(大中动物).xls

  

  海关总署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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