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公告2019年第223号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实施日期】2019年12月27日
【法律类别】通关与关税综合【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3号

关于广东西冲港口岸、梅沙港口岸关闭

  2019年12月20日,国务院批准关闭广东西冲港口岸、梅沙港口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两个口岸关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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