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文字号】2017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17年1月17日【实施日期】2017年1月17日
【法律类别】进境检疫【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失效,被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2号废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7年第5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总局近期组织对申报的有关口岸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现公布符合要求的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全国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

质检总局

2017117

  附件:

  第二批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口岸名单

序号

省(市、区)

口岸名称

口岸查验点

口岸

类别

允许进境

水生动物类别

1

黑龙江

绥芬河公路口岸

绥芬河公路口岸查验点

C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2

上海

上海港口岸

长兴岛作业区横沙渔港

查验点

B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3

江苏

江苏常州奔牛机场口岸

江苏常州奔牛机场口岸

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4

江苏太仓港口岸

江苏苏州太仓港查验点

B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5

山东

山东威海航空口岸

威海机场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6

湖南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口岸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7

珠海

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

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查验点

C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8

广西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空运口岸

南宁机场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9

重庆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口岸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10

云南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口岸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11

畹町口岸

畹町口岸查验点

C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12

陕西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口岸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口岸

查验点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注:A:空运;B:水运;C: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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