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商务部【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49号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4日【实施日期】2019年11月14日
【法律类别】反倾销【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49号 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反倾销调查的延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8年11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8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9日。

商务部

2019年11月14日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