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1号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4日【实施日期】2019年11月15日
【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确保“两步申报”业务改革顺利推进,切实加强海关对水运和空运进出境舱单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44号公告,我署变更了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主要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理货报告”“运抵报告”“出口落装改配申请”“分拨申请”“分流申请”等报文格式,具体见《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制定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附件1-3)。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XML Schema.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制定说明.doc

3.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xlsx


  

海关总署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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