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3号
【发布日期】2019年9月5日【实施日期】2019年9月5日
【法律类别】农产品【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第四十七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登记有效期3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四十七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doc

2.2.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doc


海关总署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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