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7号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8日【实施日期】2019年06月28日
【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海关总署经复审决定废止《海关信息系统软、硬件环境规范》(HS/T 19-2006)等4项信息化推荐性行业标准,废止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4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目录.doc


海关总署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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