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1号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8日【实施日期】2019年05月08日
【法律类别】农产品【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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