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8日【实施日期】2019年04月18日
【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和便利企业全国通关一体化申报,海关总署对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进行了优化,并制定了《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中《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doc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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