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6号 |
|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8日 | 【实施日期】2019年04月18日 |
| 【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
为进一步规范和便利企业全国通关一体化申报,海关总署对报关单随附单证电子化方式进行了优化,并制定了《报关单证电子转换或扫描文件格式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中《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