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44号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3日【实施日期】2019年03月13日
【法律类别】检疫综合【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中国和俄罗斯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俄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的《中俄乳品双向贸易的兽医和公共卫生条件议定书》,准予符合《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中国及俄罗斯乳品相互开展贸易。

  本公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俄乳品双向贸易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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