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文字号】税委会〔2019〕8号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31日【实施日期】2019年03月01日
【法律类别】海关税【效力层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及的议定书》,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智利的部分进口货品适用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协定税率表.pdf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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