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6号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18年12月29日
【法律类别】进口废物检验检疫【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为规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到货检验检疫,提升检验检疫工作质量,海关总署决定发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1部分:废塑料》等11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见附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被代替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xls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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